河南4部门联动防中小学生溺水 预防教育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

30.06.2015  19:31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防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6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动机制,筑牢安全网。      举措一      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      据了解,在今年放暑假之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安排,将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宣传到每一位家长。      另外,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发送和回执回收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位家长、确保收回并妥善保管好每一份回执,督促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举措二      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市、县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要迅速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并协调组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所管辖区域内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凡需要由乡镇、村庄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县(市、区)或乡(镇)政府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整改。对非法采沙取土形成的水坑和在建工地形成危险水域的,要加大整治力度。      对因整治不力,形成安全隐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举措三      加大巡查管理力度      通知要求,县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按照防汛检查的要求,实行值班、巡查和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有关单位管辖的水渠、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要设立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      县教育、公安、水利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游泳、嬉水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举措四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为了让更多人的关注、参与此项工作,省有关媒体将在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协调当地有关媒体加大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微信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      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举措五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通知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      举措六      加强督导检查      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对县级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记者 许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