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全面落实新政提高资金使用率
本报记者 谭勇
住房为民生之本。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城镇化建设和住房保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支持居民基本住房消费力度,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阳中心)结合安阳实际,连续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等多项新政。在实行一项项惠民政策的同时,安阳中心强调效率与质量并重,通过不断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服务理念,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截至6月底,安阳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13.8亿元,缴存余额60.95亿元,当年缴存7.65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52.85亿元,当年提取7.64亿元,提取率99.8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66.22亿元,贷款余额39.52亿元,当年贷款发放5.31亿元,住房贡献率127.32%。安阳中心共计向全市房地产市场投入9.74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76.73万平方米。
全面落实新政提高资金使用率
安阳中心注重把服务广大职工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新政文件要义,优化贷款政策服务,创新提取政策服务,降低了贷款门槛,丰富了贷款内容,放宽了提取条件,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条件由12个月(含)以上缩减到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安阳中心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只要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安阳户籍职工,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向安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由最低首付款比例30%降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为30%。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收
费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证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款30年(含30年)。——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安阳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安阳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提取的资金额度参照安阳中心发布的租金标准,每年提取一次。
——延长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从2年内延长到5年内。职工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同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简化封存户提取手续。内退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缴存的封存职工,可一次性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内退职工只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内退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只需在《提取申请书》上提取原因一栏注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即可。
强化规范管理夯实服务基础
近年来,安阳中心以创建文明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为抓手,强化软硬件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打造优质服务队伍。
建立服务长效机制。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优化工作环境,保证大厅服务秩序,安阳中心坚持在服务大厅推行班子成员领班制度、科长带班制度和志愿者服务制度,推行前台业务限时办结制、综合柜员制,工作时间实行朝九晚五制。
创新服务手段。今年5月份以来,面对新政实施后迅速增长的业务量,为保证职工顺利办理手续,安阳中心创新了多种工作方法。一是采用班组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管理能力;二是利用微信公共平台实时发布办理情况;三是推出了预约服务制度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四是利用媒体平台公布集中办理时限。
完善服务设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实现高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为操作失误,安阳中心近年来先后建设了灾备机房、12329客服热线,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功能,全面启用了电子档案系统,建立了电子扫描窗口,逐步在各管理部建成现代化一站式服务大厅。
优质服务赢得荣誉。安阳中心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住建系统优秀委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安阳市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安阳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2014年12月,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数据灾备系统暨12329服务短号建设现场会在安阳召开,推广安阳经验。
安居才能乐业,实干才能兴邦。“安阳中心正结合安阳实际紧锣密鼓地研究一系列新的政策,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安阳中心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