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豫安委〔2016〕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强化基层基础,促进落实安全责任,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积极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将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报刊社论、记者访谈、专家论坛等形式,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将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等纳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内容,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履职能力。
2.开展“百名市、县(区)长论安全发展”活动。在5月31日或者6月1日,由市县党政领导就安全发展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进行动员,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开展安全发展论坛,邀请安委会负责人或者专家作专题报告。
3.组织“百名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4.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省、市两级安委会各组织3-5个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以《河南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形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对企业安全文化和职工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6.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提醒。在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微博等播发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在全省客运站及长途客车上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中心城市与公交管理部门联合,在公交站牌及公交车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二)举办“一日两查三周”系列活动
1.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邀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启动“安全生产志愿者”活动,省领导为志愿者方队授旗,志愿者方队现场宣誓;二是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微信、微博开通上线仪式,设立专门展台,公众通过扫描关注,参与互动;三是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广场咨询、社区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五是举办“童画安全故事”,组织小朋友开展安全绘画比赛,以少年儿童视角诠释身边安全,活动现场评出优秀作品并颁奖,作品在省局网站、“双微”展出。
2.安全生产“两查“专题活动。安全法制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修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工岗位规程,提高安全法制转化率。汛期专项检查,针对尾矿库、桥梁、山体、旅游景点等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一是安全科技周,集中宣传科技强安新成就,展示安全生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二是安全警示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各类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斑马线》等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并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三是应急演练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特别是化工罐区和易燃易爆品仓库,组织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或者桌面推演,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网上投票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的作用,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领域,通过单位推荐、网上投票等,评选出100名“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并颁发证章、证书。成绩突出、社会影响大的,推荐参加年度“感动中原”人物评选。
2.利用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开展第八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动员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通过有奖竞答等形式,面向一线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岗位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3.开展“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持续开展读一本安全书、提一条安全建议、查一条安全隐患和一封安全家书等“十个一”活动。
4.利用暑假期间,在中小学开展“守护生命”征文比赛和“我身边的安全故事”演讲比赛,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5.举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训班。邀请国家和省级安全文化专家为培训班授课。选取国家级、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与会代表实地观摩学习。
(四)组织开展媒体“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1.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组织媒体及专题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适时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引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我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3.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题行。6月份是我省完成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的最后期限,为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在3月份媒体行的基础上,邀请主流媒体深入一线,回访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鞭策后进,为攻坚战完满收官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应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安全文化建设和“反三违”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地、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组委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成立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安全监管局共同组成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信息的采集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将对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指标分配及推荐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宣传品,如挂图、光盘等,可直接与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孟醒,电话:0371-656166928
省局安全月活动联系人:丛红军 彭清涛 0371-65919702(传真)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609室
邮 编:45000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2. 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3. 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4.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汇总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