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3.08.2016  05:04

            8月17日,结合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活动,学校领导班子在博园第二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体校领导参加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孙金锋主持。
            校纪委书记朱春阳逐字逐句,领学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详细介绍《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制定意义。朱书记说,《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依据,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由中共中央印发,于2016年7月8日起开始施行。落实《条例》,将对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责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孙金锋书记就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学习《条例》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严守党规党纪、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担当意识。三是全体党员要坚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通过学习掌握问责的依据和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牢记“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理解主要精神,明确问责底线,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工作和言行。四是纪委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让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成为常态,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通讯员/程光耀(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