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关于河南省郏县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3.06.2014  11:04

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关于河南省郏县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郏县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郏县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2采购编号:JZC2014-062Bg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郏县王集乡,共分为  1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工作内容

标段

工作内容

第一标段

新打机井

第七标段

机井配套

第二标段

新打机井

第八标段

地埋管道采购

第三标段

桥涵工程

第九标段

地埋管道工程

第四标段

混凝土道路

第十标段

地埋线工程

第五标段

混凝土道路

第十一标段

改良土壤、变压器房建设

第六标段

砂石硬化道路

第十二标段

科技推广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第一、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水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2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3 第四、五、六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4 第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水泵生产企业;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6)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5 第八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产品生产企业;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6)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7)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8)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6 第九、十、十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7 第十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提供小麦种植和销售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或合作社,并具有运输储藏能力;

(4)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4 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以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 外省企业需提供外省企业进平(或进豫)备案介绍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 6 月 4 日至 2014 6 1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除外)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1805室)报名。通过报名的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7月 2   日上午 9 :0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由西门进)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375-5172156

地      址:郏县城关镇西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371-66366860

传      真: 0371-66366660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1805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