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张海潮:加强行政监督 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采访张海潮 丁友明/图
政协委员张海潮 丁友明/图
中原网讯(记者 殷海涛) “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的护航”,在今年的河南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张海潮提交了六七份提案,除了关心民生问题,张海潮委员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严格公正的司法秩序,因此他对我省的法制工作也提了一些建议。
出台具体意见 打击虚假民事诉讼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案件的逐年增多,“假讨债”、“假离婚”、“假倒闭”等一些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也不断出现。
张海潮认为,我省检察系统虽然也查处了一些此类犯罪,但是尚没有一个能在全省可行的具体意见,使得查处力度减弱,此项工作在全国检察系统比较落后。
针对这种情况,张海潮委员建议法、检两院抓紧联合出台《河南省打击虚假民事诉讼犯罪具体指导意见》。此外,在全省范围内,对全省法院中各类已经审结的涉嫌虚假民事诉讼罪民事案件进行普查、抽查,积极面向社会征集线索,积极受理并查处各类相关举报,开展一个为期比较长的专项打击;关口前移,对法院正在审理中的一、二审案件,如果有当事人有具体线索向检察院控告的,应予积极介入,函告法院中止案件审理并移送案件至检察院;对确有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民事案件审理法官应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对发生虚假民事诉讼犯罪的法院应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向同级人大报告;积极与人大、政法委、纪委、信访部门等部门联合,从其案件中中发现犯罪线索。
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对程序违法要加强监督
“国家法制原则一直在强调,程序正义是首要正义。有些看似轻微的程序违法,如果不及时予以纠正,可以直接导致实体判决的不公正,如果不适时监督纠正,极易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信,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张海潮说。
对民事审判活动中,如法院未依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张海潮委员认为,现有的督办件扣分监督显然过软过宽,建议加强行政监督。
“用好现有的法律赋予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监督权利;其次,及时向下级法院违法人员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时纠正;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的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情况必须予以复查,并限期给予答复;完善内部程序违法审判投诉考核制度,取消评选资格;如果明显的程序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纠正,后续一切审判程序暂停,待纠正后,再进行审理。”张海潮建议。
除此之外,张海潮还提了关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民事审判程序性违法,加大监督力度的建议,以及民事审判中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应采取审慎严肃的态度,主动与有关司法部门沟通,必要时应进行调查核实,使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得以澄清,防止出现忽视涉嫌犯罪行为的客观存在。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