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6.08.2017  21:04

豫财科〔2017〕1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