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强行灌药致女儿窒息死亡 放火烧屋毁尸灭迹

22.12.2014  10:55

     

      广州日报深圳讯(记者 王纳)深圳龙岗一名狠心的母亲,因为亲生女儿不肯吃冷水调和的西药,竟然强行灌药导致女儿窒息而死。事发后,这个狠心娘不是立刻进行施救,而是放火焚烧房间,企图掩盖犯罪事实。

    记者昨日获悉,该案经过终审裁定,最终维持一审原判,判决狠心母亲陶某英有期徒刑8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案情:

    狠心娘焚尸烧屋

      陶某英是小欣的妈妈,小欣去世时年仅8岁,陶某英还生有一个儿子。

      据法院审理查明,陶某英常常以小欣不服管教为由,动辄对小欣禁闭、辱骂、冻饿、体罚、殴打,这些行为一直被周边邻居所诟病。2012年11月1日早上,小欣连早餐都还没吃,陶某英就强迫小欣清洗家里的衣服,自己则带儿子外出取水、进餐。同日12时许,陶某英回到住处做午饭,又安排小欣去清洗饮水机。其间,陶某英在小欣未进午餐的情况下,以小欣未能及时将饮水机清洗干净为由,强迫小欣喝下两瓢山泉水,小欣立刻赶到身体不适上床睡觉。当日下午3时,陶某英发现小欣尿床,立刻对其进行殴打。

    后来陶某英发觉小欣发高烧,遂用冷水调和“阿莫西林”、“双扑伪麻片”等药物,强迫小欣服用。小欣抗拒不吃,陶某英强行将药水灌入小欣口腔,此举竟然最终导致了小欣窒息死亡。

    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第二天凌晨2时,陶某英用打火机引燃塑料袋,将小欣所住房间衣物点燃,造成火灾事故假象,企图逃避责任。这时临近住户发现起火后,一边自救一边拨打火警电话,并同消防员一起扑灭大火。

  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欣系窒息死亡,死后遭焚尸。

    社会危害性低获轻判

      一审法院认为,陶某英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持续对家庭成员打骂、冻饿、体罚,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在被害人被虐待致死后,陶某英还放火点燃被害人房间,妄图毁灭证据,其行为又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了放火罪,应数罪并罚。

      一审法院还认为,本案源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而引发家庭暴力,陶某英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一般故意犯罪有区别,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因此,一审判决陶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陶某英提起上诉,认为其平时虽有虐待行为,但小欣的死亡与其虐待无直接因果关系,小欣死因存疑,且大火不是其放的。陶某英还提出,自己身患疾病,年幼儿子需要照顾,请求改判。

      终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某英所提的上诉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追问:妈妈为何会如此狠心?

      让人不解的是,就算小孩有些调皮、不听话等,也都很正常,毕竟也只是孩子,可为什么她的妈妈,会如此狠心长期虐待孩子,甚至会下如此重的手?

      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的许晓妍检察官告诉记者,从虐待儿童的案发情况看,“重男轻女”是一条重要原因,比如该案中,邻居就反映“没见过她打儿子”。

      父母如此虐待儿童,为何在家庭中没有得到有效的劝解与缓冲呢?许晓妍告诉记者:从案发情况看,陶某英的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导致陶某英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长期虐待小孩,直到有一天致小孩死亡。

      许晓妍介绍,从近期的虐童案来看,受害孩子都是成了狠心父母的出气筒。一个普遍存在的情况是,被告人学历都不高,家庭经济条件也都一般,都缺乏教育小孩的有效方法和耐心。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常将生活中的一些不顺、一些怨气等,在小孩身上发泄出来,脾气火爆,且下手不分轻重,最终酿成惨案。

    反思:

    儿童受虐该如何求助?

    在这个受虐事件的案卷中,记者看到了很多陶某英邻居的证言,均直指陶某英平时已虐待小欣。然而,可悲的是,邻居们平时并没有向有关机构反映这种现象。不过,在苛责邻居们冷漠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扪心自问,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知道要去哪个部门反映吗?派出所还是妇联,抑或是居委会?

    值得注意的是,和妇女相比,受虐儿童更难主动求助,所以主动介入显得尤为关键。而警方通常却无法深入民居观察,只有邻居才能发现蛛丝马迹,或由社区组织监督。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居委会还是妇联,都没有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其父母进行对话,也没有权利对儿童的未来生活进行干预和长久性的照顾。

  美国为受虐儿童寻找替代家庭

    特定人群知情不报可能被惩罚

    为了防止虐童,美国采用了两种措施。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其目标是警示父母不要虐待孩子。另一种是儿童民事福利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的家庭环境,或者采取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老师医生等有责任报告儿童受虐情况,否则将受法律惩罚。这是一种强制报告制度。医师、教师、社会工作者、警察、商业摄影及制片行业从业者等,由于可能接触关于虐待儿童的相关信息,被要求有责任报告儿童受虐情况。如果知情不报,法律将予以惩罚。

      而其他的一般公民则都可通过报告事件的方式向地方法律执行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发起对孩子虐待或忽视的调查。而且这种举报几乎是不需要什么证据的,只要“有理由怀疑”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