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08.05.2014 19:00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为做好2013年我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49号)(该文件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下载)。 二、从今年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各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系统》( http://www.sdpc.gov.cn/wsbs ,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登录认定管理系统首先应当机构注册,并经初审机关进行注册信息审核后才能录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初次申请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协助我委进行基础性工作的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查验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相关内容。资格延续、升级单位不再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审核通过直接录入相关内容。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申报范围、格式、顺序和内容,做好网上编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和文本文档)。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3令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为初审机关。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初始信息登记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要抓紧登录系统查看原因,按要求补正后再审。申报单位要及时查看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间进行修改完善。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将在网上及时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单位负责进行补正,然后打印纸质材料上报。申报单位不进行及时补正的,视同同意。 五、我委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时间,我委将把各单位资格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六、我委委托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协助做好申请材料受理等基础性工作。各申报单位的纸质资格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董振华 0371-69691413 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符庆灵 0371-63875335 协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北街8号(黄河北街与红专路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本文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05.2014 19:0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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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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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沈剑奇)随着60秒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