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妻要出门打工 丈夫一怒持棍重击妻腹部
“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讲的是伴侣对一个人的重要性,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却不珍惜这难得的缘,因为家庭琐事就大打出手。
身边的事儿
晓华出生在豫南的一个山村,初中毕业后便和同村的小姐妹们一起到南方打工,其间和一个工友结婚生子,后来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晓华带着女儿珍珍回到了老家,经人介绍结识了邻村同是离异的林某,相同的经历很快让二人走到了一起。几年间,晓华为林某生育了两个儿子,林某对珍珍也视若己出,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着。
2014年1月的一天,珍珍和大弟弟因为选看电视频道发生争执,将屋内睡觉的小弟弟吵醒。林某感到厌烦,用镰刀砍断了电视天线,晓华觉得将天线插头拔了就行,没必要弄断,夫妻二人遂发生争吵。之后,晓华将小儿子的衣服和奶粉收拾好交给林某,让其将小儿子带回婆婆家照看,自己准备出门打工。
因为小儿子只有八个月,并患有肺炎,母亲家距镇上比较远,看病不方便,林某坚决不同意。然而晓华去意已决,执意要出门打工,林某便伸胳膊拦阻,拉扯间,晓华用门后的打气筒击打林某左臂。这一打不要紧,一下子激怒了林某,他随手捡起门前的一个木棒子朝着晓华腹部打去,晓华当场倒下,捂着肚子叫痛。后晓华被送进了医院,经鉴定,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事后,晓华的娘家人报了案。
桐柏县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家庭琐事引发,被告人林某与被害人晓华系夫妻关系,林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得到了被害人晓华的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法院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伤害妻子法律不饶你
本案中,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动机,起因于夫妻间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彼此互不相让,导致丈夫一时情绪失控而大打出手,使用身边的工具实施暴力,最终造成重伤的犯罪后果。在此,法官特别提醒,日常生活中,作为公民一定要知法、学法、守法,夫妻产生争执时要保持冷静,如果动不动就暴粗口、动拳脚,甚至动用凶器伤人,那么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法律会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