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增值税再减负 河南近29万户纳税人将享红利

03.05.2018  07:03

(记者 王俊伟)5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大幕拉开。

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国税局获悉,改革首日,全省6625户纳税人成功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及机动车销售发票共73915张,涉及开票金额7.9亿元、税额1.19亿元,标志着河南省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顺利落地。

据介绍,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重点聚焦“减负”:直接降低税率,将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这次新政策的税率调整,对我们来说真是减税降负的大礼包。” 5月1日上午,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开具新税率增值税发票,该公司财务人员告诉国税部门,“一般计税的施工项目增值税税率从11%下降到10%,机械租赁、原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从17%下降到16%,企业降税幅度明显,受益良多,不仅提升公司盈利水平,释放现金流,完善资金链,也让我们更有信心加大投入,专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据河南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河南省预计将有28.96万户纳税人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

(通讯员:金鹏、胡冰)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