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检测中心粉尘、废水、废气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检测中心粉尘、废水、废气改造工程已经宛财采购6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招标代理单位为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检测中心粉尘、废水、废气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检测中心
2.3招标编号:NYZJGK2014-138。
2.4发包方式:本项目方案及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一级排放标准,并通过环保相关部门的验收。
2.6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格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设备运行良好、售后服务优良;(以合同原件为准)
3.4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设备、施工能力,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月1 日至2014年 9 月 5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类似业绩合同(项目施工合同)、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人员劳动合及社保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证明及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原件。(相关证明及函件须是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查验原件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4年 9月1 日至2014年 9 月 5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7-63137556
传真:0377-61621967
日期:2014年 9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