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农基础上发展中小农经济

09.07.2014  12:3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是从性质和组成上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分类,但从经营规模和实力上看,企业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家庭经营有大有小,大的企业经营如山东的鲁花集团、湖北的福娃集团影响巨大,小的企业难以望其项背;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发育较迟,总体规模并不算大,但内部也有很大差别;家庭经营限于家庭劳动力的数量,经营规模有限,经营实力不强,但也有家庭农场和普通小农户之分。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规模和实力往往决定着竞争力和话语权,对各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经营规模和实力进行划分,更具有实际意义。

      企业经营和比较强的合作经营、集体经营组织由于经营规模大、实力强,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总体可以算“大农”,部分经营规模小、实力弱的合作经营、集体经营组织和家庭农场可以算是“中农”,相比之下,普通农户则是典型的“小农”。中央担心“谁来种地、谁来把地种好”,由于中小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然会占很大比重,解决好中小农“把地种好”、“把粮卖好”的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谁来种好地的问题。

      现如今,农业竞争已从简单的产量、质量、价格的局部的国内竞争,转变为资本、品牌、模式、功能拓展、链条延长的区域之争甚至国际之争,中小农如何进一步生存和发展值得深思。

      中小农作为农业经营主体,其传统优势继续存在,但短板愈发明显

      我国人多地少、地形地貌差别巨大的现实,经济、政治和生物生长等多方面原因,决定了中小农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将是农业经营的主要主体。

      必须发展“中农”。主要是发展家庭农场和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专业大户。近年来,一些农村能人通过流转务工转移农民的土地,扩大了自身的经营规模,成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还有一些小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核心农户仅通过土地、资金和其他生产资料入股,并不参与直接生产经营,直接的生产经营由核心农户进行。在经营规模和生产方式上与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差不多,可以看作是“类中农”。发展“中农”,是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国家也正在积极给予中农更多的政策扶持。

      必须保留“小农”。“小农”主要是普通农户。源于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外出务工,普通农户实际上是兼业农户,家庭主要收入已经不再来源于农业,农业成为副业。按照中央政策精神,鼓励这部分农户把自身的承包地流转出去,但是应该看到这部分农户在较长时期内仍然必须保留:一是外出务工的稳定性差,农民希望城里留不下,回乡还有事做,土地成了“安身之本”;二是农民保地就是保家、宁肯要饭也不弃的心理。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加大,附着于土地的红利增加,城镇化发展带来土地征用的“暴利”,更增强了农民的土地预期;三是土地不仅是就业的手段,更是在家的老人妇女健身和娱乐的手段。农村缺少健身娱乐设施,土地收入虽然有限,但“有个事做就比没个事做强”。另外,“小农”为自己生产,在以老人妇女为主体的农村,保留“小农”,对保存我国精耕细作的传统亦有好处。

      中小农的传统优势仍然存在,但随着现代市场化农业的进一步推进,其在科技运用、市场对接等方面的短板愈发明显。

      既往的农业服务平台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要求,必须建立大农业服务平台

      大农业服务平台的构建,要着眼于中小农无法做或者做了成本高、效益差、不经济的环节,着眼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全产业链,着眼于拓展农业的功能,着眼于农业的提质增效,而将中小农能够做的好、有优势的生产环节交由中小农。

      在生产前端环节:品种选择、种苗繁育。品种是现代农业生产的第一环节,农业产出品的品质、品味和质量、数量与品种直接关联;种苗繁育科技含量高,管理难度大,工厂化育苗具有成本低、成活率高、易于规范管理的特点。品种选择、种苗繁育中小农难以做好,是大农业服务平台发挥作用的第一道关口。

      在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病虫害的统防统治、水肥的标准化施用等。由于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和价格的攀升,农业机械作业的效用越发明显,但是农业机械种类繁多,资金花费大,中小农自备农机具不仅资金不足而且闲置率高,大农业社会服务平台,可服务千家万户、跨区作业,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病虫害防治、水肥施用,中小农分散作业,不仅采购成本高,而且往往过量或缺量、施用效果不佳,易造成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大农业服务平台对病虫害统防统治,水肥标准化施用总体经济、效果好,可以有效解决标准化生产的问题。

      在生产后端环节:采收、分级、包装储藏。在自给自足农业时期,农产品的采收和包装储藏非常简单,农民因人而异,自我决定,分级基本上就谈不到。但在市场农业时期,农产品为市场而生产,采收的时间点、采收的标准,等级的区分,包装的材料、包装品的外观以及储藏的方式和时间,大大影响着农产品的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在大农业服务平台的指导下,对中小农生产的农产品采取统一采收、分级和包装储藏标准,将各个环节一气呵成,有机衔接,不仅可以大大提升农产品的收益,还可以减少劳动用工、压缩劳动成本。

      在销售环节:品牌建设、销售渠道拓展、营销模式等。在传统农业模式下,中小农的产品销售,基本上是田头销售、等客上门,至于品牌建设根本就谈不上;但在现代农业模式下,缺少品牌,没有渠道拓展和营销模式,注定卖不上好价钱、甚至卖不出去。

      打造大农业服务平台,政府居于主导地位,扶持和引领各种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

      打造大农业服务平台首在政府,政府居于主导地位,这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矛盾,而是为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发展“中农”、保护“小农”是政府的职责;二是支持农业、发展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是政府的当然义务;三是政府着眼于协调解决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不能做、做不好的问题,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政府主导下的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还必须充分发挥现有的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源的作用。

      一是务农的工商资本。工商资本具有灵敏的嗅觉、现代市场意识、现代经营要素的运用能力和较强的资本实力,在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二是实力强的合作社。实力较强的合作社其规模和能力已经达到或超过部分中小企业,还具有乡土乡谊、紧密联系中小农的优势;三是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四是其他专门化服务力量。如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和专业户、农民经纪人等。

      建立紧密、高效、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大农业服务平台和中小农共进共赢

      发挥大农业服务平台作用,核心是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使平台各方服务主体能够以低成本和高效益服务中小农。

      一是积极推行“大农”与中小农之间全方位的订单服务。在产品收购上实行“保底价+上浮价”的订单,让中小农既心中有底,又能随行就市享受额外利益,从而安心跟随“大农”市场化农业的指挥棒走。在农资供应上实行“最高限价-浮动价”的农资服务订单,农资供应的最高限价须低于签订订单时的市场时价、农资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下跌可以适当减低价格,从而保证中小农安心使用“大农”的农资服务。除订单服务外,“大农”订立“服务清单”开展其他免费服务。

      二是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业绩相挂钩的机制。如探索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利益分红的机制;探索农技服务人员联系中小农,服务规模和服务质量与自身报酬相挂钩的机制;探索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技能提升的奖励机制,调动农技人员真心服务中小农的积极性。

      三是引导其他专门化服务力量降低服务成本、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专业农机服务、植保合作社、专业农机手等挖掘自身潜力、扩大服务规模,从而取得服务和经营上的规模效益,能够为中小农提供远低于自身操作成本的服务,促使中小农自觉自愿接受服务,享受服务带来的红利。

      (作者系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农业部赴贵州省毕节市挂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