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局:深学悟透上级精神全力推进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06.06.2017  10:01

 

      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濮阳市集中整治行动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成员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抓”战略举措和省国土资源厅系列文件为指导,以切实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为目标,采取“挂图作战、台账求效、督查追责”等强力手段,攻坚克难、协力推进,典型问责、敢于碰硬,全力打好土地利用翻身仗,整治行动稳步开展,问题处置初见成效。截至5月底,土地出让滞纳金全部催缴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率86.28%,城镇存量空闲土地处置率75%,14-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已整改到位94个,土地出让金追缴1617.23万元(处置率60.68%)。

      一是深学悟透上级精神,快速建强领导组织。 接到省厅相关通知后,濮阳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由局规划、财务、耕保、用地、利用、执法、不动产登记和市土地征收中心等科(室、局)长,以及科(室、局)分管局领导参加的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细化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土地利用翻身仗动员。同时,第一时间就该项工作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宋殿宇明确指示尽快制定行动方案,建强领导组织,并主动要求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在濮阳市主抓土地工作的副市长调整,新的主抓副市长还未到位的情况下,为不影响集中整治工作进度,濮阳局在向市政府提请《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呈请市政府印发<濮阳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请示》同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总负责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臣林为具体负责领导,局改革办为牵头单位,局规划、财务、耕保、用地、利用、执法和市土地征收中心等科(室)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以求高标准完成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服务保障好濮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用地需求。

      二是分类精准摸清底数,认真仔细制定方案。 濮阳局相关科(室、局)迅速行动,上与省国土厅对口处室主动对接,下与县(区)国土局积极联系,逐县(区)逐宗逐件逐个逐批次,统计数据,梳理问题,摸清底数,查找原因,并结合《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计表》的数据,联系自查实际数据,突出濮阳特色,分县(区)进行分类汇总,建立“不实耕地问题清单台账”、“城镇空闲土地问题清单台账”、“列入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整改的闲置土地问题清单台账”、“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台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清单台账”、“征地补偿费拖欠和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清单台账”等六大类问题清单台账。在此基础上,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方案明确成立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国土、监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工商、税务、电力、统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市级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将六大问题台账清单作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附件,由市政府统一印发下达,夯实各县(区)问题底数,强化问题整改的重要性,以求分类督导监测,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突破,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工作。濮阳市辖县(区)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实施通报约谈制度。 针对列入整改清单和台账的每一个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定性工作难度,并按照“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纠正彻底、处理到位”的要求,结合实际,用足用活现有政策,逐宗逐件逐个逐批次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账销号整改、“周统计、月通报、季讲评”通报约谈等制度,尽最大努力拿出资源损失最小、各方都比较满意的处置结果。如在不实耕地问题整治中,分类采取限期复耕到位、落实占补平衡义务、核减耕地面积等方式消化处置;在农村新型社区遗留问题整治中,分类采取上报撤销、压缩“瘦身”、停建转化补办用地手续等方式解决;在违法用地问题整治中,分类采取挂牌督办、完善手续、约谈问责等方式清理处置。

      四是发挥共同责任作用,协力督导推进整改。 为加快整治进度,强化整治效果,濮阳局全面发挥共同责任机制作用,详细划分成员单位职责,协力推进整改,即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主导本辖区集中整治行动,乡(镇、办)政府具体负责违法用地的拆除复耕和土地征收拆迁工作;国土部门负责空闲土地调查核实,土地征收和供应手续办理,违法用地调查核实及立案查处,土地出让征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土地征收资金和接收管理罚没物品(包括建筑和其他设施),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产业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投资总额等情况的监管落实;规划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管落实;住建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法院部门负责对移送土地违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受理、立案、侦查、追逃、强制措施适用、呈捕、移送起诉及撤案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土地管理、监管职责行为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通报和目标考核工作,市国土局督查室负责对局内相关科(室)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监督工作。同时,濮阳局采取“挂图作战、台账求效、督查追责”等强力手段,即逐宗逐件逐个逐批将问题分县(区)、分(乡)镇、分类别标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将土地利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年度考核目标,将问题逐宗逐件逐个逐批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到人。

      五是创新措施完善规章,彻底整治突出问题。 充分借助新型传播介质,利用微信、短信等手机信息平台,每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国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区)国土局、分局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整改进度及排名,方便领导会间、茶余、饭后随时获取信息,及时了解本辖区整治工作进展,有效推进行动开展。同时,深入问题发生前线,广泛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濮阳实际,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胆制度创新,提请政府出台完善地方国土资源管理规章,加快制度供给,为彻底解决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国土资源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不同类的问题,相继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问题的意见》、《濮阳市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的通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提供补充耕地交易指标相关信息的通知》、《濮阳市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的通知》等地方规章;并相继进行了建立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发有效期的土地使用权证、规范下放职权、实施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招牌挂等创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