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广播电视台“发射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 发射机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01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控制价 | 技术要求 |
分米波电视发射机 | 1台 |
610000元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米波发射机 | 1台 | ||
附属监控计算机 | 2台 | ||
公用供电稳压器 | 1台 | ||
备件 | 1、与米波、分米波同型号主风机各1台,共2台。 2、与米波、分米波发射机同型号备用电源各1块,共2块。 3、与米波、分米波发射机同型号备用功放各块,共2块。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2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