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增建电子警察系统和部分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登封市增建电子警察系统和部分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登封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公开[2014]197号
2.2项目名称:登封市增建电子警察系统和部分交通信号设备采购项目
2.3招标人:登封市公安局
2.4资金来源:财政
2.5招标内容:在登封市区增建23个路口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1处专业卡口系统以及17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5个路口的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系统、6个非灯控路口的预埋管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不低于二级。
3.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检测报告原件:
3.3.1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合格报告(视频检测);
3.3.2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的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合格报告;
3.3.3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检测合格报告;
3.3.4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和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为依据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系统检测合格报告;
3.4 闯红灯自动系统、卡口系统和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系统非自产的,要提供制造商为响应本次招标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3.5要求所投产品必须与登封市现有电子警察系统和信号控制系统无缝对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4 年12月 01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 30 米 ) (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生产商的授权书、检测报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被授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2月18日下午2 时30分,地点为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公安局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535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296 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负责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