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司法拍卖厂房冒出两本土地证 国土局称因疏忽

18.09.2015  12:21

近日,有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今年3月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了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的一处厂房,在顺利办理完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的变更后,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没能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

眼看花费700多万拍得的厂房迟迟不能使用,而当地国土部门却是一拖再拖。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原本简单的一个过户手续为何办起来这么难?

家住台州市路桥区的尚微琴和丈夫陈辉经营着一家名为台州启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厂,去年年底,他们在网上注意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准备对一处厂房进行司法拍卖。尚微琴说,经过再三考虑后决定参加竞拍。

尚微琴:去年年底的时候,在网上看到有那个厂房拍卖,看到之后也咨询了我朋友,他们都说这个厂房三证都齐全的,我们就想三证都齐全的话那我们就把他拍卖下来,因为厂房可以直接搬进去,高一点就高一点。

尚微琴的丈夫陈辉介绍,有五家竞拍者参与竞拍,当时的拍卖竞争十分激烈。

陈辉:这个位置还是挺适合我的。我们就去了解了一下这个状况,然后各方面都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就参加了这个拍卖。有五家竞标者参与,拍卖的相当激烈,总共是延迟了一百多次,我们以最高价6128000竞得。

2015年3月12日,启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612.8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了这块房产。根据路桥区人民法院2015年3月20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裁定解除对该房地产的查封,上述房地产的产权自该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台州市路桥启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可持该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与执行裁定书同时出具的还有一个发给路桥区土管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尚微琴说,拍下这一厂房和地块后便开始办理房产证等各种过户手续,先后共花费了750多万元。

尚微琴:它不是还有一个税吗,厂房的那个增值税还有什么税,总共搞了750万,还有前面那个企业的什么电费呀都是我们垫付的。

原本各项流程都进展顺利,但最后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时却出现了麻烦。

陈辉:但是到最后一个部门的时候,土管他说有问题了。我说问题在哪里?当时他们也没有讲,只是说内部开会去调节一下,了解一下情况。后来就是一直拖拖拖,拖了六个月时间,一直没有进展。这不是我们买受人所控的,应该土管内部去协调各方面。既然有问题,也应该是土管内部的事情。

而在多次与国土部门沟通之后,尚微琴得知,迟迟无法进行土地证过户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这一地块此前登记的有两个土地证。

尚微琴:所有钱都交完了,就差土地证了吗,他说哦你这个土地成交有争议的,有两本土地证,我说那你这法院拍卖的东西,法院都核实完的,钱都交完了你告诉我有两本土地证,肯定有一本是对的有一本是错的吧。

路桥区国土局表示,启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拍得的厂房所在地块,有两家企业审批过土地使用手续。一家是原凌志灯具有限公司,土地证在2003年办理,另一家持有该地块土地证的是原凌志灯具有限公司隔壁的一家企业,而这家企业办出土地证的时间比凌志公司还要早。那么为什么一块地却能办出两本土地证?

这一地块拥有两本土地使用证,这得到了台州市国土局路桥分局党委委员于扬的证实,因为存在两本土地证,这也是迟迟无法办理土地证过户的原因。

于扬:两个企业喽。两个企业我们在办理过程中肯定要注销掉其中一本。但到底要注销哪一本呢?按我们规定的话,我们肯定要注销第二手这本,办得晚的这本。办得早的这本证也是有合法产权的。

通过法院司法拍卖拍得的厂房此前却有两本土地证,这让尚微琴和陈辉无法理解。那么当初路桥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是否掌握这个情况?路桥人民法院经办法官李维文表示,当时曾到路桥国土局查询了这块土地的权属,并没有发现问题。

李维文:我们自己要卖这块土地也要到国土那边把这些材料调出来的。

记者:那我们当时到国土那边了解这块地的土地权属情况,当时没查出来这块地其实还有一本权证的?

李维文:没有的吧。

而这个说法,台州市国土局路桥分局党委委员于扬却不认同:

记者:法院如果到国土局来核实的话,跟我们这块应该能查得出来吧?这块土地有两本土地证?

于扬:应该能查出来。

那么,同一块土地,怎么会办出两本土地证呢?于扬给出的说法是,这可能是当年国土局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大意导致的。

于扬:因为它这个时间也比较久,可能一九九几年的时候,那时不是电子化操作,是人工手绘的。可能经办人在审核过程中,可能没审核仔细,出现这种情况。

到底是疏忽大意还是另有原因?作为买受人的一方,迟迟不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花费巨资购买的厂房不能搬进去开工生产,蒙受的巨大的经济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