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对福利发放作进一步解释: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12.01.2015  20:22


    中华全国总工会1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工会有关负责人就工会员工福利发放等相关规定做细节性的解释,明确了过年过节工会怎么发福利、慰问品,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利用资金。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对于相关的补充通知做出了详细解释。补充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看电影等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的补充,但组织春游、秋游等活动应该严格控制在所在城市,当日往返。

    补充通知还规定,基层工会可以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定义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慰问品”是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问题,则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补充通知还对基层工会可以在员工过生日时发放蛋糕券、对参加工会工作而耽误吃饭的员工给予现金的或者食物补助、对在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