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共产主义渠新乡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产主义渠新乡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共产主义渠新乡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新乡县合河乡,治理内容为:疏浚河道3.938千米,堤防加固7.876千米,左堤重建穿堤涵闸1座,修筑右堤堤顶防汛道路3.938千米。河道排涝标准满足3年一遇,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2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5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价25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出具无正在监理项目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及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中心网址“www.xxggzy.cn”);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资料费),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5 日 9:00 ,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上发布。
7、监督单位
新乡市水利局招标办:0373-2079602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61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路17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07708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