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档案局对县直单位进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

26.05.2017  19:16

清丰县档案局

对县直单位进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


5月22日至23日,县档案局局长何超带领业务人员对食品药品监督局、民政局、交通局、地震局等县直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就《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贯彻落实情况,到期该移交进馆的档案,对其整理、档号编制、归档文件目录编制等业务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并现场答疑解问,大大提高了县直各单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