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审计督促地方农商行补缴社保基金利息973万元

08.07.2014  19:01

近日,固始县农村商业银行按照县审计局的审计结论,补缴“新农合”、“新农保”利息973万元,并调整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对这两块社保基金执行优惠利率。

在今年的“同级审”中,该局贯彻为民审计思想,重点关注社保基金有关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审计,发现县农村商业银行对新农合、新农保活期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不符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该局及时撰写审计要情上报县政府,与县财政局一起同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沟通和核实,确认了期间应补缴利息973万元。同时建议县财政局制定全县关于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活期存款优惠利率的规定,县金融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要会同县人行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针对有些基金结余大的情况,制定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