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围绕“精、严、实、效”力促听课活动常态化

15.03.2016  11:21
  鹿邑县教育系统已连续两年开展了“集中听课月”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为确保听评课活动常态化,使该县“创新发展年”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活动内容及要求延续前两年的“精、严、实、效”,在3月份继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听课月”活动。      一是“精”。“集中听课月”期间,所有课堂均对外开放。所有同志都可以随时听任意一节随堂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听课前不与被听课教师打招呼,直接推门听课。被听课的教师要努力上课并按课程表、按进度上新课。听课结束后,要对授课人进行评课,总结优点,指出不足及改进建议。      二是“严”。由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校长及被听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局机关工作人员要到偏远薄弱学校多听、多指导。局工作人员及中心校、局直学校班子成员听课时,所在中心校(局直学校)负责现场录像,留好影像资料以便备查。      三是“实”。局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生活简朴,不增加被听课学校的负担,一律在学校餐厅按规定标准就餐,不准喝酒;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维护教育战线的良好形象。      四是“效”。为防止此次活动流于形式,确保活动质量,干部作风督查中心、教研室在活动月期间将对各乡校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性督查,对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各股室(站、办、中心)听课时间安排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实地听课情况、评课质量。对讲旧课(同一节课多次讲)、听重复课(听同一人多次讲课)、微信造假等行为,对听课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县教体局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于听评课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王晨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