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博爱公园中心广场标志性雕塑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博爱公园中心广场标志性雕塑建设项目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9时整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博爱公园中心广场标志性雕塑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4)441号
二、评审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2月16日
评标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肖青梅、朱金玲、祝跃红、许西方、苏延伟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曲阳县森利达雕刻装璜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97802.00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成信
第二中标候选人:曲阳县双兴园林雕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3167.5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亚宁
第三中标候选人:曲阳县垄上行雕塑石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09895.00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杜月辉
评标结果公示期:即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被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