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本单位变化看平顶山经济结构调整
前言:基本单位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载体,其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直接作用。一个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直接通过基本单位的发展壮大,行业分布变化显现出来,分析研究基本单位的发展状况,对于合理布局生产要素、优化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的可待续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平顶山市基本单位发展总体状况
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平顶山市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仍处在高速扩张期。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088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972个,增长42.3 %;产业活动单位24606个,增加5684个,增长30.0 %;个体经营户157524个,增加14473 个,增长 10.1 %。
2013年末,在平顶山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0.0%;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4.5%;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5.5%。
在平顶山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7.3%;比2008年末下降了2.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2.6%,提高了2.0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单位数分布情况 |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 20088 | 100 |
企业法人 | 12055 | 60.0 |
机关、事业法人 | 2904 | 14.5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5129 | 25.5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24606 | 100 |
第二产业 | 4221 | 17.2 |
第三产业 | 20103 | 81.7 |
表1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65个;产业活动单位合计数含归属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82个。
二、平顶山市产业、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特点
(一)第三产业比重加大,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产业单位布局看,第三产业单位比重加大,第二产业单位比重减少,基本单位向第三产业集中的趋势明显,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2013年末,全市从事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0103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的82.7%,与2008年比,单位数增长40.7%,占比提高了9.1个百分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4221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的17.2%,与2008年比,单位数下降8.5%,占比减少了7.2个百分点。从地区生产总值看,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由2008年的24.4%上升到2013年的31.3%,提高了6.9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平顶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正在稳步推进中。(见表2)
表2:按三次产业划分的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 单位数(个) | 比重(%) |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 ||
2013年 | 2008年 | 2013年 | 2008年 | ||
产业活动单位 | 24606 | 18922 | 100 | 100 | 30.0 |
第二产业 | 4221 | 4614 | 17.2 | 24.4 | -8.5 |
第三产业 | 20103 | 14308 | 82.7 | 75.6 | 40.7 |
(二) 三产行业单位增势强进,行业调整成效明显
平顶山市因煤而建、因煤而兴,自建市以来,采矿业在平顶山市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一直占比很大。5年来,通过平顶山市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行业调整步伐,国民经济正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服务业转移,并且成效显著。一是采矿业单位数呈减少趋势。5年间,平顶山市采矿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803家减少到509家,下降36.6%,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5.7%下降到2013年的2.5%;二是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发展较快。5年间,批发和零售业单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1952家增加到4120家,增长111.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3.8%上升到2013年的20.5%,成为企业法人单位分布最多的行业;三是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五年间,是平顶山市房地产行自建市以来发展最快时期,房地产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272家增加到680家,增长150.0%,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2.0%上升到2013年的3.4%。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业的较快发展,建筑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289家增加到415家,增长43.6%;四是新兴服务业异军突起。五年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由2008年的245家增加到696家,增长184.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7%上升到2013年的3.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由2008年的173家增加到506家,增长192.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2%上升到2013年的2.5%。(见表3)
表3: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 法人单位数(个) | 比重(%) |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 ||
2013年 | 2008年 | 2013年 | 2008年 | ||
法人单位 | 20088 | 14116 | 100.0 | 100.0 | 42.3 |
采矿业 | 509 | 803 | 2.5 | 5.7 | -36.6 |
制造业 | 3070 | 3227 | 15.3 | 22.9 | -4.7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88 | 54 | 0.4 | 0.4 | 63.0 |
建筑业 | 415 | 289 | 2.1 | 2.0 | 43.6 |
批发和零售业 | 4120 | 1952 | 20.5 | 13.8 | 111.1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02 | 137 | 1.5 | 1.0 | 120.4 |
住宿和餐饮业 | 770 | 710 | 3.8 | 5.0 | 8.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9 | 196 | 0.4 | 1.4 | -54.6 |
金融业 | 70 | 51 | 0.3 | 0.4 | 39.2 |
房地产业 | 680 | 272 | 3.4 | 2.0 | 1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96 | 245 | 3.5 | 1.7 | 184.1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06 | 173 | 2.5 | 1.2 | 192.1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00 | 116 | 1.0 | 0.8 | 72.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291 | 193 | 1.4 | 1.4 | 51.8 |
教育 | 1389 | 875 | 6.9 | 6.2 | 58.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509 | 713 | 7.5 | 5.1 | 116.4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78 | 301 | 4.4 | 2.1 | 191.7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4241 | 3804 | 21.1 | 26.9 | 11.5 |
(三)企业法人强力拉动,单位总量大幅增加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0088个,比2008年增加5372个,增长42.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055个,比2008年增加3836个,增长46.7%,占法人单位总数的60.0%,比重比2008年上升了1.8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成为拉动全市法人单位总数增长的绝对主导力量。(见表4)
表4:按机构类型划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 ||
2013年 | 2008年 | 2013年 | 2008年 | ||
法人单位 | 20088 | 14116 | 100 | 100 | 42.3 |
企业法人 | 12055 | 8219 | 60 | 58.2 | 46.7 |
机关、事业法人 | 2904 | 2006 | 14.5 | 14.2 | 44.8 |
社团和其他法人 | 5129 | 3891 | 27.6 | 27.6 | 31.8 |
(四)私营企业增长迅速,内资占绝对地位
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055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4%,私营企业占48.0%。私营企业单位比2008年增长49.4%,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比2008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见表5)
表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
| 企业法人单位(个) |
合 计 | 12055 |
内资企业 | 12018 |
国有企业 | 289 |
集体企业 | 221 |
股份合作企业 | 77 |
联营企业 | 53 |
有限责任公司 | 3406 |
股份有限公司 | 285 |
私营企业 | 5790 |
其他企业 | 1897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5 |
外商投资企业 | 22 |
(五)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成为经济转型的市场主体
近几年,为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政府相继出台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乱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等一系列政策,小微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随着国家扶持政策效应显现,平顶山市小微企业成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显现蓬勃发展良好态势。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140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4.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527个,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30.9%;批发业2230个,占19.6%;零售业1760个,占15.4%。
三、平顶山市基本单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产发展滞后,比重偏低
2008-2013年五年间,全国第三产业比重由42.3%上升到46.6% ,全省由28.3%上升到32.0%,平顶山市由2008年的24.4%上升到31.3%。2013年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仍低于全国14.6百分点,低于全省0.7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说明平顶山市三产发展空间很大的同时,也揭示出平顶山市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二)单位扩张相对全省已现缓慢
五年间,虽然平顶山市单位处在高速扩张期,但从全省来看仍发展缓慢。2008年,平顶山市法人单位占全省的比重为4.0%,2013年为3.9%;企业法人单位占全省的比重也由2008年的3.9%下降到3.8%。从近几年平顶山市“四上”及房地产企业入库数量情况看逐年下降。2013年入库556家,占全省全年入库单位的8.7%,2014年入库405家,占全省全年入库单位的5.6%。从新建新投产(新开业)单位申报入库情况看,平顶山市占全省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13年平顶山市按新建新投产(新开业)入库128家,其中工业43家,2014年101家,其中工业27家,2015年前9个月共53家,其中工业10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平顶山市2015年新入库“四上”单位不会超过去年。
(三) 行业分布过于集中
2013年平顶山市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这三个行业的法人单位占全部单位的56.9%。尤其是批发和零售业,该行业法人单位占全市法人单位的20.5%。
(四)新兴服务业薄弱
平顶山市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较大,而新兴服务业发展比较滞后,具有现代产业结构特征的电商、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产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数量偏少,所占比重不高。
(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
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比2008年末增长16.7%,低于企业法人单位增速25.6个百分点,单位数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仅为4.0%。全年发明专利申请1件,占规模以上制造业发明专利的4.2%,比平均水平低41.5个百分点。
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新增长点。在“十三五”规划思路上,应提出“做实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倡导“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强优企业。强化服务协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保证经济稳定增长有足够支持。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在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养老、现代物流、互联网+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互动、联动发展,培育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等快速成长,提高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水平。
(三)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现有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激励、引导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成长促进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择优扶强”,推进“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积极培育一定数量的重大企业,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总量,提升规模效益,影响、开拓市场,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加大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等非公有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政策、环境、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对非公经济加以扶持,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非公经济企业的利益。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主业突出、规模较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辐射能力强的非公经济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不断做大、做强、做优非公经济企业,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