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我离婚”诺珠:我不要十三为君妇

11.08.2014  13:05
“十岁我离婚”诺珠:我不要十三为君妇 - 河南频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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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诺珠可能8岁,也可能7岁——她不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因为她的母亲有十六个孩子,每个都不曾登记在册。有一天,父亲对她说:“现在,轮到你结婚了。”

你也许根本没听说过也门这个国家。那是一座位于阿拉伯半岛南端的古老国家,曾有千百年的繁盛,现在却沦为赤贫的不毛之地:石油含量稀少、多次战乱的遗骸、过度放牧带来的沙漠化、大部分地方都没通水电、半数以上的女性为文盲……贫穷是愚昧的根源,而愚昧又成为贫困的帮凶。

诺珠一家,就生活在这里。

诺珠的父亲有两位妻子,二十多个孩子,他原本是个农民,放牧八十只羊和四头牛来供养家人。但是一桩“丑闻”令他在老家立身不得:他的二女儿被人强暴了。正如中国一样,强暴最后总变成受害者的耻辱,是她一生不能自赎的罪,嫁给强暴犯成为唯一出路。二女儿草草嫁人后,父亲率全家搬到了首都。

父亲一直找不到正式工作,只能偶尔打打短工,家人靠母亲典当和孩子们上街乞讨勉强维持生活。烦躁、郁闷,令父亲嚼卡特叶(一种轻型毒品,俗称“阿拉伯茶”)的习惯加深,他越来越把时间和金钱耗在上面。

正是在一次嚼卡特叶的聚会中,一个三十多岁的摩托车快递员走到他身边说:“希望我们两家可以结亲。”父亲同意了。八岁的诺珠,就这样嫁给这个年长她三倍的男人。

诺珠的母亲和姐姐们向父亲恳求,说诺珠年纪还小,父亲用所有穆斯林父亲送女儿童婚时的借口反驳她们:“穆罕默德先知娶阿依莎的时候,她才九岁呢。”没错,当时穆罕默德五十二岁,并留下一句世代相传的谚语:“娶妻九岁,夫妻幸福平安。”另外,这也是一种对诺珠的保护,至少嫁人之后她就不会再遭遇二姐的不幸了。

诺珠的聘礼为15万里尔(约合700美金,相当于当地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作为附加条件,男人的妹妹,也与诺珠哥哥订了婚。考虑到诺珠的年纪,男方答应说:将在诺珠初潮后一年再圆房。

那之前,诺珠只上过一年学,只能数到一百。她并不知道婚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甚至怀着朦胧的期待:家里已经山穷水尽,结婚就像通过一扇救生门,也许那边风景独好呢。

新婚次日,诺珠的母亲便用黑色面纱把诺珠整张脸遮盖起来:“从今天起,你上街得戴着面纱,只有丈夫才可以看见你的脸。”结婚,就是与世隔绝?

远嫁到没有水电的山间,八岁诺珠在严苛婆婆的管教下忙碌于家务:切菜、喂鸡、给访客备茶、拖地、洗碗。干完了所有的活,一次她想出去找小朋友玩儿,被婆婆劈头痛斥:“结婚的女人怎么可以随便见人?你会坏了我们家的名声。”结婚,就是一夜长大?

还有最可怕的事情等待着。新婚当晚,男人逼近,身上是混合着烟草与洋葱味道的难闻臭气,有如野兽。她逃跑,被抓回;她挣扎闪避,被按在床上;她喊救命,大声喊婆婆,但周围一片寂静。

她幼稚地威胁道:“我要告诉我爸爸。”

男人回答:“随便。他跟我签过婚姻合同,你是我的人了。”

暴行一夜一夜,同样的粗鲁,同样的烧灼感,同样的疼痛,同样的悲哀,滚到地上的油灯,凌乱的床单。“喂,那个丫头!”每次他都这么喊她。他从未叫过她的名字。到后来,每当听到他回家的声音,诺珠就从骨髓里怕起来。结婚,就是酷刑?所有女孩都一样?

诺珠徒劳的反抗招来了殴打,开始是手,后来是棍子。有时候婆婆还会怂恿男人:“打吧!用力一点!她是你妻子,本来就该听你的话。”——好眼熟的一幕。想起来了,赵树理的《登记》里面,小飞蛾挨丈夫打,就是婆婆挑唉的:“人是苦虫!痛痛打一顿就改过来了!……快打吧!要打就打她个够受!轻来轻去不抵事!”为什么婆婆这么有经验呢?年轻时候也是被自己丈夫打出来的。

旧伤还不及愈合,新伤又在加添,拳头棍子随时落下。诺珠天天想着逃跑,可是村里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人会帮助别人妻子逃走。向娘家求援?村里不通电,没有电话,地面也没有汽车行驶。写信?诺珠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差不多过了一年左右,男人终于准许她回娘家看望父母。她以为有出生天的机会,可是父亲说:“绝对不准离开你丈夫!”母亲说:“这是你的命。”才抓住希望的气泡,又直坠深渊。

诺珠向更多人倾诉,但是叔伯、哥哥、邻居、全社会都懒得听她废话:吃苦不就是女人本分吗?就像马生来该被驱策、牛要在田地里耕作一样。

父亲的另一位妻子给她出了主意:“如果没有人听你的,那去法院吧。”法院?诺珠曾经在邻家的电视里见过。她坚信那就是正义的化身,会把坏人抓起来。

趁家人让她去买面包的机会,她勇敢地走出街角,第一次搭上公共汽车,又第一次独个儿搭了出租车,到达法庭。徘徊了一个上午,终于得到了见法官的机会。

法官问她:“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她答:“我要离婚。”

这是2008年,诺珠十岁,是全世界年纪最小的离婚者。在好心的法官、律师及公益组织的帮助下,诺珠心愿得偿。

诺珠挣脱命运的非凡勇气震惊全球,她因此当选美国女性杂志《魅力》评选的“年度女性”,同时当选的还有希拉里·克林顿、妮可·基德曼等。2009年,希拉里在一所女子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词时表示:“勇敢也门女孩的声音随着电波和网络传遍全世界,这种情况令当今女性明白,自己的声音可以摆脱狭小的环境传播出去。”

不久后,诺珠自传《I'm Nojood,Age 10 and divorced》(中文书名《十岁我离婚》)出版,版税及好心人的捐赠足以令她重返校园。家人也因之受惠,从郊区搬到市区,住在出版商帮忙购买的两层小楼里。

但仅仅一年后,诺珠就离开了校园。

她的说辞是:父亲不给她钱上学。

出版商每月提供的一千美金都在父亲手里,父亲立刻又娶了两房妻子,同时拿更多的钱嚼卡特叶。父亲贪得无厌,总是抱怨她去了一趟纽约,至少应该拿一百万美金回来,又私下对人说:女孩子读那么多有什么用?

但父母那一方的说辞是:诺珠自己不想读书了。有人不理解她的行为,常在上学路上对她指指点点,令诺珠对那条路望而生畏。再加上不断抛头露面,与媒体接触,也令诺珠贪慕虚荣,没法再静心念书了。

也许,双方说的都是实话。总之,现在诺珠是下金蛋的金鹅了,家人亲戚会牢牢守着她,要从她身上刮走所有黄金的碎屑。只是,绝大多数畅销书都会慢慢绝版,拿不到版税了怎么办?诺珠只有十岁,可能想不到那么长远的事。

从她离婚到现在,已经六年。现在诺珠怎么样了?查不到。速食时代,每个人在聚光灯下只有15分钟,然后便陷入深深的黑暗。

我在新加坡樟宜机场遇到诺珠的书,迟疑了一下,没有买:周围一派纸醉金迷,全是国际大牌的免税店,买书像一种文青的故作姿态,显得很不真诚。再一个原因是:封面上的诺珠头巾下的脸孔,似乎在对西方游客无声谴责:你们的吃喝玩乐背后,另一种人如生活在地狱。但我,不是“西方游客”。我来自另一个多苦多难的东方古国,诺珠故事的所有元素,我都不陌生:一夫多妻、男尊女卑、家长制、男权社会、包办婚姻、换亲、聘礼、嫁妆、打老婆……这全是中国人司空见惯而且至今不以为非的事。

我其实不理解许多国人的优越感,当他们说到印度说到比我们更穷的国度。印度脏,中国清洁吗?也门童婚令人惊怖?但中国废除童养媳制度,从1950年《婚姻法》颁布算起,到现在不过六十多年。而且事实上的童养媳,仍未完全绝迹。

就在几年前,我看过赖东进的《乞丐囡仔》,他的父亲是走街串巷算命卖唱的瞎子,母亲是父亲捡来的弱智。他们生下一堆有各种残障的孩子,自生自灭,蚯蚓般爬着滚着长大。他的姐姐十三岁就被卖到雏妓馆,极受嫖客欢迎,传统迷信是:“呷幼齿、补眼睛。”漠漠然的残酷,完全不把她当作人,就相当于乳猪乳羊般的补品。故事发生在台湾,不是什么穷乡僻壤。

还有朱自清的《七毛钱》:一个父母双亡的五岁女孩,被哥嫂以七毛钱的价格卖给银匠店的伙计。“男人没有老婆,手头很窘的,而且喜欢喝酒,是一个糊涂的人!……那边恰要个孩子玩儿,这边也乐得出脱,便半送半卖的含糊定了交易。”然后呢?会发生什么?一思及此,毛骨悚然。豺狼遍地都是,不见得中国狼就格外耐心。这篇文章大概写作于1927年左右,离现在并不算遥远,也就是文人们经常歌颂的“民国范儿”年间。

无论当下有多么不好,我都感谢我生在此时此刻,不至于沦为诺珠,不用承受中国女性几千年来的命运:七岁缠脚;十三为君妇;十四岁,便以未长成的骨盆迎接新生命——如果死于难产,据说还会堕入血盆地狱,永不得超生;十五岁再次怀孕;十六岁就开始受妇科疾病的折磨,也许死于血山崩;一辈子,十余次怀孕生产,谁知道哪一次就儿奔生娘奔死了……

曾经有记者打电话问我:“如果能够穿越,你想穿越到哪个年代?”我反问:“以女性之身吗?哪个年代也不想去——百年之后还可以考虑下。”

此刻,我活着,受过高等教育,有职业,能自食其力,我是我家的主人,所有重要文件都自己签。我的自由虽然还不足够,但确实比百年前有质的飞跃。我为此,感谢为女性解放做出贡献的一切人,包括斗士也包括炮灰,包括以血荐轩辕的义士也包括无名的牺牲者。我知道没有一桩福利是天赐的,每一步小小的向前进,都是多少人的前仆后继换来的。

正如后来者会感谢诺珠一样:她的勇敢自决,激励了更多阿拉伯社会的童婚新娘,为保障自己的权益走上法庭。甚至令也门政府考虑修改婚姻法,将原定的女性最低婚龄从十五岁升到十八岁。

她更激励了全球各地的许多平凡女性:你的敌人看去坚不可摧,你的呼求听来像个笑话,你的力量如此渺小而且无人援手。但其实,只要你走出第一步,为自己而战,也许,铁门会訇然倒下,幸福是等在门外的曙光,比你想象的还要明亮。

十岁女孩能有的勇气,你为什么没有?谁说你的人生理想是痴心妄想?实现给他们看看。你不用懂得太多,一往无前就好。

而我,希望诺珠一切都好。

责任编辑:李佩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