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单起最高处罚2704万元 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

25.04.2015  11:24

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9月以来,郑州中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2600余件,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同时,注重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

作为全国59个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的试点法院之一,郑州中院于2012年8月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由该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充分发挥专业审判的优势。2012年9月至今,郑州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审结2600余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150余件,民事案件2500余件,行政案件7件。2012年成立以来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受理该类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

在审结的150余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28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郑州中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注重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特别是对于食品、药品、种子等涉及民生领域制假售假构成犯罪的,在对犯罪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增大罚金刑适用力度,提高其犯罪成本,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提升刑罚惩治和震慑犯罪的作用。2013年,该院审结的宗连贵等28名被告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判处的罚金总额高达2704万元。2012年9月至今,郑州中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人判处罚金总额累计近3700万元。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陈朋涛

编辑:徐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