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 10年收受财物价值3558万余元

11.12.2014  11:56

记者今天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背景:

今年9月24日,廊坊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铁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刘铁男主动坦白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南山集团、广汽集团及张爱彬给予的钱款共计1875.3060万元的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