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培训班和召开供销社主任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省社定于1月13日至14日,在郑州举办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省委《意见》暨新网工程培训班,其间套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述职及民主评议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央《决定》、省委《意见》文件解读;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合作金融、新网工程政策等。
述职评议会议内容主要是省辖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述职,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书面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二、参加人员
培训班参加人员: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理监事会主任、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主任,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主任,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综合改革试点基层社主任,省社机关全体、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
述职评议会议参加人员:各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理监事会主任,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省社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校长、社长(以上人员不再参加13日下午的培训)。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报到,13-14日培训,会期2天。
地点:豫棉宾馆(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与红专路交汇处,电话:0371-65352888)。
13日下午14:30召开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述职及民主评议会议,地点在河南合作大厦19楼会议室(纬五路与政六街交汇处)。
四、有关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基层社主任由各省辖市社负责通知并报名。报名回执(含电子版)请于1月8日12:00前报人事教育处。参加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述职及民主评议会议的人员,报名回执请于1月8日上午12:00前报合作指导处。
(二)参加人员请于1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豫棉宾馆1楼大厅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报到时,请各省辖市供销合作社、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将本单位述职报告统一公文格式(大标题2号小标宋,一级标题3号黑体,正文3号仿宋),A4纸双面打印100份,送交会务组。
(三)请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替会。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要向省社主要领导同志书面报告。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限带车1台,请勿超员。外地与会人员的食宿由省社统一安排。
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周青山 0371-65957126(传真),13014599872
合作指导处:刘红丽 0371-65951159(传真),13838216056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报名回执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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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回执.doc90b74198a20c6cfb0733c195069a761f.doc (28.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