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20.01.2015  17: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已由豫环文【2014】15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叶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月15日10:00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因经审查叶县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项中的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规定,未通过资格评审。河南省裕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即(1)沈丘县东城办事处中心学校污水处理工程中标价为195.1254万元,(2)叶县人民医院污水才处理工程(第一标段)工程造价138.930822万元,(3)永城市高庄镇光明路雨污水管网工程造价201.5500万元。业绩证明均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1.4.1和10.1.1中造价贰佰叁拾万元以上的规定,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评审的两家单位台前县亚泰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河南盛鼎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接近不具备竞争条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第二次招标失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YZC2014-GB-193-5
3、建设地点:叶县夏李乡孙庵社区

4、建设内容: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5、投资总额:230万元人民币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投标单位须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社保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1年1月份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6、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月21日至2015 年 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报名;
2、报名时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同时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报名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份,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支持邮寄请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景先生
电 话:0375—8099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楼905室
联 系 人: 化女士、王女士
电 话:0375-234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