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农业局原阳县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土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5.02.2015  16:5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阳县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土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原阳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土建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10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总投资:约57万元;
2.5  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含福宁集区域站、韩董庄区域站、路寨区域站、葛埠口区域站、太平镇区域站土建部分);
2.7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
2.8  工    期:
施工标段: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保修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每套300元/施工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  25  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农业局
联  系  人:陈华
联系电话:  139373707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73386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