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高低不再按级别来定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我省110多万行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数据来自《河南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12年)也将走进养老保险新时代。
“铁饭碗”被打破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现象:由于缴费年限长,一位退休的科长可能比一位退休的处长拿的养老金还多。
特点
缴费年限长,退休后可比领导拿得多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也就是说一位公务员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每个月缴的多,退休后拿的多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各个行业、各类单位情况复杂,国务院的改革决定是管总的,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还要依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
释疑
这么大的工程,怎样才能顺利推进?
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五个同步”是关键。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他表示,“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为何改革后,新标准和现有水平差不多?
新华社发文: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
昨天,新华社发文称,当前,社会各界对养老金改革期望很高,如何确保并轨顺利推进至关重要。文章称,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从目前方案看,为确保能顺利推进,改革后的新养老标准与现在水平不会相差太多,其中职业年金将发挥关键作用。尽管不能立竿见影地缩小养老待遇差距,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养老待遇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的跟进,养老公平的问题将会逐步解决。
鉴于改革牵扯全国公务员、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不少群体的切身利益,各地区、行业和单位应及早制订更具体、更细化的实施方案,并针对“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分类细化到位,不同类别适用怎样的政策,如何缴费,退休金如何计发,都要有具体操作标准,改革的资金来源也需要厘清,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背景
养老金并轨,是如何逐步开展的?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后来,这一制度又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机关事业单位总体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对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有两个突出问题: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困难;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统筹协调,同类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拉大,产生不平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先后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局部试点,全国约2100万人参加。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些改革取得了一些局部经验,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中国式养老金的“并轨”之路
1986年
国务院下发多个文件改革劳动制度,其中即包括建立和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但主要是解决下岗企业职工的保障问题,和机关、事业单位无关。
1992年
时任人事部副部长的程连昌指出,要尽快建立和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养老保险费用从财政预算中分离出来。
1995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正式确定企业职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
2000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写进政策方案,但未被采纳。
2003年
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此后养老金并轨成为社会热门话题。
2008年
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1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2013年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被写进其中。
2014年
在全国两会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被列入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5月15日
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014年12月23日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获通过,养老“双轨制”被正式废除。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