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 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月缴工资8%
河南商报记者 杨晓楠 实习生 彭大龙
历经多年的养老金“并轨”终于落定。昨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月需要缴纳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今后咋办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今后吃“财政饭”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举例:比如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
如何过渡
改革后 老中新三类人咋对待
改革后,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
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中人”
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将施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新人”
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解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
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位负责人说。
跳槽了咋办
参保人跨范围转移 账户余额一同转移
参保人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亮点1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决定》原文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说明
《决定》中解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后,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
举例
刚才提到的公务员小明,除了要缴纳养老保险外,还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亮点2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决定》原文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说明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