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

10.10.2017  00:56

2017年9月29日,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贾瑞琴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意见》的出台,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提出了明确规定,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依法依规管网、治网、用网的决心。各党支部和省民专党委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学习领会《意见》的内容,严格遵守《意见》的规定。

二要加强教育。各党支部和省民专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遵照执行,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不通过外网邮箱、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处理涉密内容,要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不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有负面影响的信息。要遵守网络纪律,抵制不良行为,传递社会正能量,争做网络意识形态的维护者。

四要及时纠错。各党支部和省民专党委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意见》查不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要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和引导,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以优良的网络环境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