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现将《河南省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河南省十大食品药品监管
卫士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汇聚正能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根据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典型的工作事迹,鼓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干事创业,积极投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河南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大河健康网
支持媒体:河南日报、大河健康报、大河网等媒体。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省局将会同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大河健康网成立活动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评选范围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从事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部门工作的干部职工,重点突出监管检验一线的工作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政治思想坚定。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业务能力精湛。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熟练掌握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或技术标准、检验方法,在本单位业务能力精湛,群众威信高,能起到带头人作用。
(三)工作事迹突出。能坚持原则,严格监管,热情服务,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或技术支撑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四)模范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无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五、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上报阶段。5月15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推荐,确定推荐对象,上报活动办公室。各省辖市局推荐上报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部门的先进典型各不超过1人,省直管县(市)局推荐上报行政监管或技术支撑部门的先进典型不超过1人,省局各直属单位不超过1人,省局机关各处室依照标准,视情推荐。
(二)审查初选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30名候选人。
(三)公众评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专题页面,在大河网、大河健康网等有影响力的网站和媒体开辟专栏,对30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展播,设置公众投票窗口,接受公众网络投票。
(四)终审确定阶段。6月16日至6月22日,评委根据公众网络投票结果,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媒体等代表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河南省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人选。
(五)表彰宣传阶段。拟于2015年6至7月,为河南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颁奖,颁奖盛典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日报社、河南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大河健康报、大河健康网共同策划实施,届时将邀请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评选活动,积极推荐“河南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候选人。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河南十大食品药品卫士”候选人要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工作在食品药品监管检验一线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
(三)注重上报,材料完整。上报材料包括《河南十大食品药品安全卫士推荐表》(一式三份)、个人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寸免冠照片(1张、红底)、工作照片(1张、彩照)。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有条件的应为推荐对象摄制3分钟视频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确保评选活动进度。
七、联系方式
在推荐上报、公示、投票期间,如需咨询,请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龚卫东0371-87519852(传真)
河南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
联系人:张秋霞0371-69690976
大河健康网:
联系人:朱振江0371-65795966
邮箱:[email protected]@126.com
附件: 河南省十大食品药品监管卫士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