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公安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警务运行机制

29.09.2014  12:44



 


      9月26日,鹤壁市公安机关在浚县召开“一村一警”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省厅《关于在农村全面推行“一村一警”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王小洪同志讲话精神,对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全省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现场会后,鹤壁市消防支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党委作专题汇报,提请市公安局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整体规划,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广庭要求,消防部门要与治安支队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出台相关工作意见,早部署、快行动、严落实,推动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不断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

      推进会上,消防支队长贾成福宣读了《关于依托“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职责,切实推动“一村一警” 消防工作扎实开展。

      副市长吴广庭在会议上强调,“一村一警”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工作全局,消防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社区民警更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力量。各县区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将消防工作纳入“一村一警”工作整体规划,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消防支队要抓紧制定出台全市“一村一警”消防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关于建立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局直属单位包村定点联系警务室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具体消防监督人员分包派出所和警务室,定期上门指导。

      吴广庭副市长要求,在社区和包村民警全部定岗定责后,县(区)消防大队要专门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提高消防工作水平,确保民警消防工作能力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市局派出所消防指导办公室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以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及时将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交办、督办形式,推动基层警务室、基层民警的消防工作落实。市局警务督察部门要定期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每周到位情况、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工作实效进行督导检查,全力推动“一村一警”消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