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八市有望获立法权 省人大常委会后天表决
□记者 张渝 实习生 吴月月
本报讯 上周五,本报独家报道了《 我省八市最快本月底可获立法权 》一文,其中透露“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等八市有望成为我省第一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引起广泛关注。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召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草案)》(以前简称《决定(草案)》)如期上会审议。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作决定(草案)的说明,他指出: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如果此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八市将率先在哪些领域立法?
南阳拟制定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3个立法项目;焦作拟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城市水系建设与管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文化保护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14个立法项目;平顶山拟制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发起污染防治管理、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11个立法项目;开封拟制定古城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13个立法项目;安阳拟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8个立法项目;鹤壁拟制定循环经济、大伾山景区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12个立法项目;驻马店拟制定市容市貌管理、板桥薄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文化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33个立法项目;漯河拟制定沙澧河风景区管理、耕地破坏程度鉴定、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名人故居墓地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15个立法项目。
据了解,在经历分组审议之后,7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将对决定(草案)的议案进行表决,如获通过,南阳等八市从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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