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增8.8%创20年来最低
记者1月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4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1994年财税改革之后,我国税收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仅2009年金融危机和2013年税收增幅为个位数,而2014年税收收入增幅较上一年进一步下降,为20年来最低。专家称需警惕经济下行期税收“逆调节”。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道,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 2014年超过10万亿的税收收入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8795亿元,增长9.9%,也超额完成了预算确定的任务。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和地方很多主体税收是共享的,所以中央和地方税收增幅应大体一致。营业税和“营改增”部分的增值税是属于地方的,在第三产业增幅高于第二产业的情况下,地方税收增幅会高一些。地方税收增幅比中央高2.5个百分点,如果剔除上述因素,则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贡献会较大,那可能会有清理欠税的因素。 “如果今年组织税收收入存在清理欠税的因素,那明年可能不会有太多新增欠税可清理。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明年税收任务如何定?如何最大程度避免税收逆向调节,是我们最担心的一点。”张斌表示,不该一方面减税,一方面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弃大局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