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男子偷功德箱里的钱后自觉遭报应投案自首

23.05.2014  10:02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见庙门前香火挺旺,香客纷纷向功德箱投钱,新密男子刘某起了歪念头,第一次偷去功德箱内300多元,后又连偷两次,可事后他觉得“事事不顺”。“神灵在惩罚我?”最终刘某主动投案自首。

  昨天,新密市法院认定,刘某行为构成盗窃罪,系自首,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没钱花

  把手伸向了功德箱

  2013年5月份,20多岁的刘某一连很多天没活干,手头没钱的他刚好经过一座庙,庙里香火挺旺,“我看到很多香客上完香都朝功德箱里捐钱,里面肯定不少钱。”刘某脑海里马上闪现“”。

  他准备了一根铁棍,凌晨时分来到庙门前,用铁棍将庙门锁撬开,然后又撬开了功德箱上的锁,将里面的钱全部倒进准备好的袋子里。

  回家清点,1元、5元、10元……虽然零碎,但也有300多元。刘某觉得这是个“挣钱门路”,挺省劲儿,于是又接连偷了两次。

  自觉遭了报应,主动投案

  “这之后,我天天都心虚忐忑,总感觉做啥事都不顺。”刘某后来做小生意,没赚反倒赔进去几千元。“是不是神灵在惩罚我?

  因为他把从功德箱里偷来的钱全部用在了生意上,可生意又折了本,已经没法还给功德箱了,他便主动到新密公安局投案自首,以此来赎罪。

  2013年11月3日,新密公安局接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的投案。法庭上,刘某说他在撬开庙门锁后有过放弃的念头,“因为我隐约看见上仙爷(塑像)坐在台子上正看着我,我每撬一下,他都看着我,我一惊,吓得退后了一步,生怕上仙爷要惩罚我,可一想到自己这一段太穷困潦倒,就壮着胆子撬开了功德箱的锁”。

  盗窃罪名成立,获拘役3个月

  新密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最终刘某获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可刘某偷的钱应该属于谁?法官称,寺庙单位是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属于社会团体法人,财产是独立的。但本案中没有经过登记的小型寺庙,财产归寺庙的实际管理人持有、管理、分配,因此,刘某偷的钱应该归还该寺庙实际管理人。

  线索提供 贾松峰 韩新远

编辑:禹亚楠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