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的车辆竟然停在人行道和盲道上

23.01.2019  20:58

  原标题:停车场的车辆竟然停在人行道和盲道上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周广现 实习生 秦玲

“郑州市经三路和鑫苑路交叉口北200多米路西,有一家停车场,经常安排把车辆停在经三路的人行道和盲道上,致使行人和盲人无法从这里过,只得从经三路的非机动车道上走,行人从非机动车道上走,骑车的人又被迫从机动车道上走,造成恶性循环,危险重重。”连日来,不断有郑州市民向报社反映。

停车上车辆占压人行道和盲道,行人难通行

1月23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郑州市经三路和鑫苑路交叉口,从这里往北走200多米路西,只见在一家洗浴场门前,停了很多辆汽车,其中有一排车辆直接停在人行道和盲道上。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人行道和盲道被占压,途径此处的行人只得从经三路的非机动车道上走,行人从非机动车道上,骑车的人只能从机动车道上走,不仅影响了汽车的通行,致使此处车辆通行缓慢,而且,险象环生。

“这些车辆都是附近一家洗浴场设置的停车场停过来的车,占压人行道很长时间了,我们多次给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人过来管。”附近市民说,希望城管部门尽快过来制止这种占压人行道的行为,尽早还路于民。

在该停车场,记者询问这里的工作人员:“停车场怎么安排把车停在了人行道和盲道上?”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个专用停车场,只供来洗浴的乘客使用,不收停车费。对于为什么占压人行道和盲道一事,他不愿回答,也不愿透露该停车场负责人的电话。

城管部门要求,该停车场不得再占压人行道

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停车场的,应经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设置统一标志。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停车场的,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清退,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那么,该停车场占压人行道停车是否经过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呢?

1月23日下午两点30分,大河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办事处城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说,会安排该科的工作人员和辖区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前去调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午4点20分,北林路办事处城管科一位姓白的工作人员说,经调查,这个停车场是洗浴中心租的地开设的,不收费,停车场划的停车线也没把人行道和盲道划进去,该停车场也没出示任何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可以占压人行道和盲道的手续。所以,可以认定该停车场占压人行道和盲道的行为是不对的,他们已经对该停车场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告诫该停车场以后不允许再把车辆停在人行道和盲道上,否则,将严肃处理,请附近市民进行监督。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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