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警一天查了俩酒驾 均是头天晚上喝的酒

26.04.2016  11:11

  记者 董楠 通讯员 尤玉环

  本报讯 “25日查了两个酒驾,都是头天晚上喝多的。”昨日,洛阳市交警支队车站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吕冠军介绍说。

  昨日早上8点左右,吕冠军带队在路口执勤,其中一辆车违规变道被民警拦下,“司机下车后浑身酒气,但拒绝承认自己刚喝过酒,经查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吕冠军介绍说,经过询问,司机说,“昨晚上跟朋友喝的酒,没想到睡了一晚上还算酒驾”。

  中午11点30分左右,在唐宫东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一辆载有乘客的出租车压实线违规变道,被路口执勤民警拦下。“司机刚一下车,就闻到酒味,当时想着出租车司机不可能喝酒,但经过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吕冠军介绍说。

  经询问,该出租车司机头天晚上跟朋友喝了不到半斤酒,早上起来便正常开车拉客。“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真后悔,真不应该喝酒。”司机说。

  吕冠军说,根据《交通安全法》,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司机酒后驾驶处罚更为严厉,“司机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申领,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

  “检测酒驾与否,不是按照司机喝酒的时间来判定,而是根据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酒驾标准。”吕冠军提醒说,司机朋友尤其是营运车辆司机,切勿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