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地理仙拐卖智障女失了算 得利两千获刑五年

18.05.2014  11:46

  信阳网讯在固始县,一些以看风水、阴宅阳宅为业的男子俗称“地理仙”。去年,当地一个自称“地理仙”的农民为了发点小财,竟然把一个智障女子卖给他人为妻。案发后,其却辩称自己的行为是“替他人做好事”.2014年5月15日,固始县法院审结该案,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叶某现年51岁。2013年5、6月,其在固始县方集街道结识被害人小萌(女,23岁,有智力障碍)的爷爷。叶某称其叫“吴海林”,是“地理仙”。闲谈中,叶某得知小萌智力有问题,已嫁人,但与男方过的不好。其后,叶某借故到小萌婆家见到了小萌。

  2013年7月25日上午,叶某在方集镇街道公交车站附近遇见小萌和他人一道。小萌见到叶某后要和其一起回娘家,叶某遂将计就计将其带走,于当天送给商城县苏仙石乡的熟人马某做老婆。叶某从马家收取现金2000元。

  8月3日,小萌家人报警。9月3日晚,叶某得知后到小萌娘家说明情况,并于当晚住在小萌家中。9月4日凌晨,公安干警在小萌家中将其抓获。

  经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小萌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性防卫能力。

  庭审中,被告人叶某辩称,他帮忙给小萌“找了个好婆家”,是“做了一件积善成德的好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卖与他人为妻,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法院遂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