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景区局领导脱离工作岗位 乘警车参加聚餐

30.12.2015  09:37

  □记者王磊

  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12起,处理50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993人,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落实。昨天,记者从省纪委官方微信“清风中原”获悉,近日,省纪委通报了一批近期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局长侯太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6月18日下午,侯太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乘坐警车参加战友聚餐。其间,他让司机驾车外出办理私事,并将警车长时间停放在就餐地附近。

  2015年8月,信阳市监察局给予侯太峰行政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免去其鸡公山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3月,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一行7人外出考察。在黄石考察结束后,张青森返回洛阳,安排高伟带队赴成都继续考察。高伟等6人到成都后直接赴夹金山、四姑娘山、乐山及九寨沟等景区旅游,共花费41683元。返回洛阳后,上述费用经张青森签字批准在该局报销。对此,张青森负主要领导责任,高伟负直接责任。

  2015年9月,洛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张青森、高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兰考县仪封园艺场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经孔令党安排,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以中秋春节补助费、征收土地承包费奖金、完成新农合任务奖金等名义发放现金104867元,发放实物折合人民币16038元,合计120905元。2015年11月,兰考县纪委给予孔令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