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是他一生无悔的追求(基层一线)
中国绿色时报1月18日讯 时间定格在2015年12月13日19时。
在上海合作组织郑州峰会召开期间,坚守在安保工作值勤一线的河南省淅川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副所长孙长有由于突发心肌梗塞倒在工作岗位上。
由于长期劳累,年仅39岁的孙长有被病魔带走了年轻的生命,长眠在与他朝夕相伴的延绵青山下。
孙长有1997年开始在国营荆关林场派出所工作,2011年3月担任淅川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8月被授予三级警督。自2000年入警以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和嘉奖,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淅川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所在地毗邻湖北省郧县和陕西省商南县,直属派出所分管荆关镇、寺湾镇、西簧乡和国有荆关林场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管护区域面积30余万亩。直属派出所工作人员仅有5名,人员少、战线长、任务重是工作常态。孙长有常说:“人虽少,但腿要勤,变压力为动力,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会得到广大林区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为保一方平安,孙长有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哪里有警情、哪里是重点区域,你就能看到他的身影;哪里是防火难点、重点,他脑子里的“活地图”就会告诉你具体情况。针对辖区林农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孙长有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带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随时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每到一处他都会发放宣传彩页和警民联系卡,提高林农护林爱林的意识。在森林防火季节,孙长有总会提前筹划,并开展防范、布控工作,林区群众都称他是林区的“守护神”,是林业犯罪分子的克星。
从警15年来,孙长有的足迹踏遍了荆关镇、寺湾镇、西簧乡和国有荆关林场的每一座山头、每一家山林农户,为淅川的森林资源管护立下累累战功。近5年来,孙长有经手办理的刑事案件有13起,林业行政案件达186起,有力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分子。
“办案要公正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孙长有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经孙长有办理的案件,无冤假错案,也从未发生群众信访和上诉情况。
孙长有常说,民警办案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015年春天,王某因滥伐林木被刑事立案,王某托人找到孙长有,想通融一下。孙长有义正词严予以拒绝。当外逃的王某刚一回家,就被早已布控到位的孙长有和民警成功抓捕。2015年冬天,孙长有办理荆关梅池村李某滥伐林木案件时,作为孙长有远房亲戚的李某请求孙长有高抬贵手。孙长有严肃地说:“这是工作,不讲亲情,你有困难我可以帮你。你是我亲戚,就更应该守法,支持我工作”。随后,李某的母亲也出面讲情,孙长有仍然一口回绝,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理。通过那次案件,周围几个村的群众都感受到淅川县森林公安的执法严明和公正无私。认识孙长有的人都说:“这个人平时对人咋都好,就是林业上的事别‘犯’在他手上,那人铁面无私。”
淅川县直属派出所距离县城75公里,由于内网专线没有开通,派出所里承办的案件需全部转到淅川县森林公安局进行网上录入办理。孙长有多是乘坐公共汽车或开自己的私车前往,遇到夜晚加班需要住宿,他就带着民警到亲戚家借住,用孙长有的话说:“所里办案经费紧张,能省则省,不给所里添麻烦。”
撒下希望,播种收获。直属派出所在孙长有及同事的辛勤努力下,一班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近3年来,直属派出所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连续2年被评为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连续5年被县林业局评为“森林资源管护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荆关镇、寺湾镇、西簧乡3个乡镇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孙长有先后荣获先进个人、模范标兵等光荣称号。
“2012年以来,我们留存的办案照片中,只有这五六张有孙副所长。他一心扑在了林业事业上,为人低调,将服务基层林业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他用一颗炙热的护林、爱林之心诠释了一名森林警察无悔的追求。”派出所民警对《中国绿色时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