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
12月2日,省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通知》,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延生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全党全国人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尺,以实际行动确保全会精神在供销社贯彻落实。要健全和完善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健全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基本遵循,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要结合供销社实际,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在组织保障上下功夫,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省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处室负责人代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