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房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16.09.2014  18:3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社:

为进一步摸清社有资产家底,提升资产监管水平,推进资产监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主要是土地、房产。土地包括用地总量、已完成确权登记用地、尚未确权登记用地;房产面积包括自用房产面积、对外出租房产面积和在建房产面积。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地供销社要本着对社有资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并抽调专门人员对本系统的土地、房产进行全面调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为加强和完善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行质量奠定基础。

(二)确保准确,及时上报。 各地供销社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填制《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用地情况统计表》、《河南省供销社系统房产状况统计表》,报表内容要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并于10月15日前,连同文字说明报送到省社资产监管处(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到资产监管处邮箱)。

联系人:李宏伟    张  鸣

电  话:0371-65956682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河南合作大厦A座1307房间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用地情况统计表

          2.《河南省供销社系统房产状况统计表

 

     

 

2014年9月10日

河南省供销社系统用地、房产情况统计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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