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三夏”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23.05.2014  12:0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省“三夏”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三夏”期间农资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更好地服务“三夏”农业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指导农业生产时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生的战略产业,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必须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安全要警钟长鸣,粮食生产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要常抓不懈。麦收在即,丰收在望。各级供销社和农资经营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总书记沉甸甸的重托,托起农民群众沉甸甸的希望,扛起“三夏”生产沉甸甸的责任,尽好服务三农沉甸甸的义务,把“三夏”农资供应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刻在心上、抓在手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发挥系统优势,集中一切力量,扎扎实实抓好农资供应工作,全力以赴服务我省“三夏”农业生产。

二、组织货源,保持市场稳定 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要做好农用物资的需求调查,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农民群众的消费习惯,采取信贷、自筹、职工集资等办法,筹措资金,积极与省内外大型农资生产厂家沟通衔接,加强产销合作,采购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及时组织购进调运,备足备好农资商品。要充分发挥农资经营网络的优势,对急需农资商品抓紧采购,对合同货源抓紧催调,对库存商品抓紧投放,对市场需求抓紧供应,确保农资供应不缺货、不断档,以充足的货源保持市场稳定。

三、强化服务,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要大力发展总经销、总代理业务,推进网络连锁配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利用覆盖乡村、延及周边的网络优势,直接将农资商品送村入户。要发扬供销合作社的“扁担精神”,合理调配货源,减少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让利于民,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要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拆整卖零、延时经营,电话预约、送货上门,大力开展送农资、送技术、送帮扶“三下乡”服务,持续推进“农信通千乡、农资惠万家”活动,把农资商品送到田间地头,把农技信息知识传到农民手里。要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等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用药、技术咨询和农技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为我省农业夏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四、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按照“打造诚信供销社”的要求,推行商品明码标价,建立完善购销台账,落实“两账、两票、一卡”和商品质量信誉卡等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农资经营企业要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坚持“三证”不全不购进、渠道不正不购进、质量低下不购进,坚持降效变质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店、数量不足不出售,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供销社经营网络,真正让农民买到“放心肥”、用上“满意货”。

五、加强监管,确保供应安全 省政府将派出18个综合服务督导组,深入各省辖市检查指导“三夏”生产工作。各级供销社要按照省政府提出领导干部、督促指导、跟踪服务、宣传报道“四个到田间地头”的要求,做到“三个加强”,确保农资供应安全。一要加强服务指导。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对化肥、农药、农膜等主要品种的供应数量、质量、价格变化等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农资供应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要加强经营监管。指导农资经营企业落实服务承诺制、举报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加强综合检查。各地供销社要加强经营管理,严禁供销社农资企业经营农资商品出现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优化市场环境,确保 “三夏”农资市场繁荣、安全和稳定。

各地在“三夏”农资供应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社发展与改革处反馈。

联 系 人:李航、张冰

联系方式:0371-65956683、6595712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