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开启!需满足这些条件
大河财立方消息 6月1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一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显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拟于近期开展郑州市第一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定于2020年6月15日至7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报单位通过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中的“中央奖补申报”模块提交申请,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附: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一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和《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要求,拟于近期开展我市第一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定于2020年6月15日至7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报形式
申报单位通过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中的“中央奖补申报”模块提交申请,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一申报单位的不同项目,应根据项目分类分别申报。
三、审核方式
受理单位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应按封皮、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除图纸外,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内容部分依照《细则》中“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2份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除需个人签字地方,勿手工填报),涉及租赁住房清单的需一同上报输excel表格。(申报政策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模版从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1-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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