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拟将企业还贷应急贷款扩大到5亿元

08.09.2015  10:39

      根据《平顶山市企业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管理办法》,我市应急还贷周转金筹集规模拟确定为5亿元。其中,市财政筹集1亿元(目前已分两批到位6000万元),企业筹集4亿元。企业应急周转金由企业自愿认缴,每家企业认缴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上不封顶。企业认缴的应急周转金由市应急还贷互助周转金管理办公室无偿使用,认缴企业享受应急周转金优先使用的权利。单笔额度在企业实际认缴金额的10倍以内;非认缴企业单笔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且在应急周转金有闲置额度时方可使用。应急周转金使用期限为1-10日,10日之内免收利息,且不用缴存保证金或提供抵押、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