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17人赴俄罗斯非法打工获刑三年
以能办理出国打工为名,张某非法将17人“送到”俄罗斯打工,但工人们只干了一个月,就发现护照过期,继续打了2个月黑工后,工人们求助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才返回国内。
一审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1年4个月后,张某上诉。二中院最终以犯组织他人偷越过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31岁的张某曾是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
东城检察院指控,张某伙同续燕燕(另案处理)于2011年3月至5月间,招收冉勇、石邦祥等17名工人,以虚假的出境事由骗取签证,组织上述人员偷越国境赴俄罗斯联邦务工,并收取每人1000元费用。
后张某于2013年3月12日向警方投案。
庭审中,张某对指控不持异议,但辩称其只是介绍他人出国务工,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
据悉,17人均来自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为将17人解救回国,酉阳县政府支出12万余元。
张某称,2010年9、10月份,妻子的小姨续燕燕问其能不能在国内找干浇筑分包的工程队。2011年春节前后,其通过同学联系上了冉某。
证人冉某称,其在杨某的推荐下,和俄罗斯凯旋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经理张某取得联系。张说公司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承包了炼油厂浇注混凝土工程,让其找工人赴该项目工作,还说他是该公司专门负责在国内组织工人的。
证人石某称,冉某告诉其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炼油厂有浇注混凝土工程,其就开始找工人。4月,其把8个人的护照给了冉某。
4月22日,其与工人一行17人到北京,冉说签证、工卡没办下来,先得到莫斯科做一段时间房建,等工卡办下来再到哈巴罗夫斯克。5月初,张某把其与工人带到首都机场,由孙翻译带大家坐飞机到了莫斯科。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非法招收工人并对外派遣劳务,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判决后张某上诉。昨日二中院对一审判决改判,以犯组织他人偷越过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不变。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