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两人网上代理境外赌场 分别获刑两年半

23.11.2015  11:27

本报讯(记者李向华)1976年出生的男子法某,投资50万元成为菲律宾一家赌博网站的代理,女子刘某为其管理赌博账务,二人在荥阳做起了网络赌博生意,半年多的时间,接受投注赌资36万余元。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两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法某供述,2012年12月,法某投资50万元,并专门办了一张银行卡,和刘某开始做赌博网站的代理并接受投注,有时也用刘某的银行卡转账结算。刘某具体负责管理赌博的钱和账,并为参赌人员编辑账户和密码。赌博网站代理所赚的钱,法某和刘某共同使用消费。而参赌人员在其代理的赌博网站上赌博,有直接拿现金给刘某的,也有直接汇款到其银行卡上的,大部分参赌人员都是刘某介绍过来的。

刘某则供述,参赌人员都是法某介绍的,大多数是把钱直接打到法某的银行卡上,法某的手机就能收到汇款短信,然后法某就通知其给参赌人员分配账号等。二人在网上开设赌场后,赚了有一二十万元,没有分那么清楚,谁需要用钱谁就拿着卡去取。而两人的账单显示,他们的大客户任某,不到4个月时间,在网站上投注就达2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在公安部公布的2012年十大开设赌场典型案件中,“9·11”特大入股菲律宾赌场并在国内开设赌场案件就是典型的此类案件。在该案件中,公安部治安局成功抓获菲律宾沙龙赌博公司天麒会贵宾厅股东及国内总代理高某某及湖北省、十堰市等各级代理及团伙成员100余人,冻结涉案账户706个、资金8000余万元。经查,高某某自2010年入股天麒会贵宾厅并成为国内总代理后,以类似传销的形式,设立多个代理等级,鼓励发展下级会员,迅速扩展至境内29个省(区、市)的294个地级市,通过电话投注,组织网络赌博,已发现涉案账户1万余个,赌资逾200亿元。